爱游戏- 爱游戏体育- AYX爱游戏体育官方网站坚持多元共治,持续推动纠纷前端化解,主动将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嵌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省法院会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四级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切实发挥矛盾“集散地”和社会治理“桥头堡”职能作用。联合省人社厅、省残联、省司法厅等部门,印发《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意见》等文件,引导多方力量参与解纷。同时,组织调解员在线余人次。举办“全省调解员示范培训班”2期,推动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技能。
NG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国家良法善治,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获得感的新要求新期待,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时代使命,也是人民群众的时代重托。2024年,甘肃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守护民生福祉、做优诉讼服务、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以法院“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执“司法之笔”答“人民问卷”。
着力“控增量,去存量”,扎实推进“终本清仓”活动,切实减轻执行工作“历史负累”。印发《全省法院“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梳理核查终本库存案件,核查库存终本案件共2.51万件。做好为民纾困,集中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矛盾风险化解、支付令清收处置等专项工作,司法救助387人、1370.18万元。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全力保障胜诉权益”宣传活动,通过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访谈、广场集中展览、网站政策问答等大范围、多形式彰显执行力度,全省法院判决拒执罪34人。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596案、到位金额10.96亿元,及时兑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执源治理工作新格局,畅通法院内部执源治理机制,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建立立案阶段诉前保全告知和执行不能风险提示制度,提高案件的保全率和执行率。推动天水两级法院挂牌成立执源综合治理中心,指导庆阳中院成立执行联动指挥平台。加大“陇原风暴2024”直击执行现场直播活动力度,直播27场次、累计在线亿人次,“陇原风暴”执行品牌已成为极具司法威慑力和强大影响力的甘肃法院司法名片。
全省法院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讼引导、自助服务、立案登记等功能区,涵盖缴费退费、收转材料、诉前调解等服务事项,配备自助阅卷、立案、缴费一体机等智能终端,提供起诉状、答辩状等多种诉讼文书样式,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集调解、立案、阅卷等诉讼服务事项和智慧服务功能,实现在线诉讼服务“一网通办”,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办理在线服务的司法需求。推动全省103家法院签订邮政集约送达协议,送达质效明显提升。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全程网办服务使用“青松办”微信小程序、“青海制证”微信小程序申办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群众网上申请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复用原有照片(或小程序采集照片)和历史指纹信息,通过系统人脸检测实名认证后,提交受理信息。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制证后,制证中心根据群众意愿,将证件邮寄至指定地址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大厅)。需要注意的是,申办人属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在我省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符合因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情形,且最新采集留存的照片信息未超过5年,可以申请全程网办,但不能连续两次在线申请。对不满足全程网办条件的可到就近的户籍窗口现场办理居民身份证。目前全程网办只支持青海省户籍人员,外省籍人员暂不支持网办,该项服务从“最多跑一次”迈进“一次不用跑”的新阶段,实现了居民身份证业务线上申请、在线支付、邮寄送达的办理新模式。据统计,目前已有1640名群众通过全程网办受理了居民身份证。
原来,就在当天下午,周女士为户籍在河南省的儿子和女儿办理了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这也是我省开通此项业务以来城关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的第一例业务。周女士一家在刚察县做生意,一双儿女在刚察县上学,一直没时间回河南省办理身份证,给孩子的出行、就学带来了麻烦。听说有些省份已经开通了异地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周女士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城关派出所户籍窗口询问详情。户籍民警在了解周女士的情况后,告知其已经开通了此项业务,并为周女士详细介绍了办理“跨省通办”的相关政策与所需材料。当天下午,周女士带着儿子和女儿如约来到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民警为周女士的儿子和女儿拍摄照片、采集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不到10分钟便成功办理了业务。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推进借贷纠纷全流程网上办案,借助12368、上海法院APP等多平台,全面开展电子送达、在线次,已电子送达案件数占符合电子送达要求案件数的97.6%,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更加便捷高效。高度重视已嵌入系统应用场景的预警推送信息,强化案件的处置、审查与监督。例如,通过上海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居民死亡或企业注销导致诉讼主体资格丧失”场景应用提示,已累计发现5个涉当事人死亡或企业主体资格丧失情形,有效避免了借贷案件质量差错瑕疵。
一是高位统筹,定好“治理坐标”。义乌法院推动市委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夯实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以法治化、市场化方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就金融破产相关事宜提交市委深改会专题研究部署,纳入全市“一局一改革”清单,明确五年改革目标和改革计划。二是精心布局,建好“联动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社会治理中心、司法局、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6部门开展“金融纠纷专项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先进平安金融机构”;主动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将诉前化解率、非诉程序适用率、赋强公证办理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23年辖区80%以上的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比下降,5家金融机构被扣分,倒逼金融机构多元解纷能力提升。三是多方携手,搭好“合作联盟”。在义乌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融破直通服务中心,构建“指导法官+专业律师+行业调解员”机制,提供精准金融解纷法律指导;从“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特约监督员20名,围绕“金融纠纷治理”“金融机构扩大调解权限”等主题开展监督检查5次,一件提案获评全市优秀人大代表提案。
一是激发行业主体意识。开展支部共建,与义乌金融系统党建总联建单位共同打造“金诚服务•破局焕新”党建品牌,增强金融机构“行业纠纷行业解”责任感和使命感。2023年以来,指导义乌农商银行自主化解金融纠纷685件。开设“丝路金融微课堂”,开展金融普法16场1200余人次,助力提升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风险防范能力。二是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促进金融机构整改贷前审查、合同规范、内部管理等问题12个。定期编撰工作通报、案例汇编,梳理分析成讼原因,发送金融审判情况分析报告、司法建议书9份,如针对公司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和贷后跟踪检查的不当行为,发出关于加强全市公司监督管理的司法建议,主管部门约谈相关公司负责人,组织召开26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专题学习,强化日常跟踪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营造和谐金融氛围。借助官方微信和当地电视报纸等平台,多渠道宣传推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形成重视金融风险防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掌握全市35家重点金融机构问题需求,及时发现光伏贷、房贷断供等存在的潜在风险矛盾纠纷。
一是建强专业审判团队。围绕锻造“有思想、有责任、有能力、有业绩”的“四有”队伍目标,选配3名金融审判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团队长,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金融类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20.57%,服判息诉率达99.38%,民事上诉率为0.62%。二是夯实诉非衔接机制。吸纳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专业律师等14人担任专职调解员,通过“法官巡回+在线响应”“现场助调+远程答疑”“司法确认+督促履行”化解纠纷966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85万余元。在辖区金融机构网点设立特设共享法庭12个,指导调解365次,化解纠纷643件。推动义乌公证处与12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分流化解潜在涉诉纠纷,累计办理金融赋强公证492件,涉及金额1.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债权人通过企业破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化解金融债权85.86亿元,办结的破产重整案件入选2023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三是打造柔性解纷环境。打造150余平方米“丝路金融印记”专区,配置“和合”金融调解区,营造和谐化解的浓厚氛围。针对债务人死亡给金融债权带来的困局,探索办理全省首例遗产清理案件,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法治深壹度”栏目报道,促进类案解决11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356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活动频繁多样,金融纠纷尤其是涉农、涉房地产金融纠纷大幅增加。2022年以来,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人民法庭以“金融+房地产”专业化审判为引领,通过“三个三”举措,2024年金融纠纷的收案数同比下降23.38%,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1.02天,2022年至今仅有12件案件提起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率为零,解纷成本大幅降低,群众和金融机构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加。
义乌作为“世界小商品之都”,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金融业态,2023年全市存贷款余额破万亿,是浙江首个迈入万亿元大关的县级市。2023年9月,习在考察调研义乌国际商贸城时,赋予“小商品、大市场,不断地再造新的辉煌”的新使命新要求。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福田金融法庭以此为契机,集中管辖全市金融借款纠纷,推动构建以“主体融合、资源融通、氛围融洽”为核心的金融借款纠纷“融易解”治理模式。全市金融借款类一审案件同比下降7.8%,诉前化解和民事调撤率达93.6%。相关做法获评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后被法治日报、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专题报道。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复州城人民法庭坐落在千年古城复州城镇,下辖四个乡镇,均为辽南经济重镇,工业历史悠久、产业基础雄厚、民间资本活跃,借款合同纠纷一直以来位居收案首位。近年来,复州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望闻问切”四字诀,促推借款合同纠纷前端预防,实现该类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8.86%,调解成功案件量同比增长31.48%。2024年度至今综合审判质效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形成“头马领跑”效应,以一流业绩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实践增加了生动注脚。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国际合作示范区人民法庭,下辖1街2镇1乡以及珲春示范区,辖区内集聚了200多家海产品加工产业和贸易企业。为了更好服务辖区企业和群众,切实防范和化解借款纠纷,示范区法庭聚焦多方联动,搭建“系统治”平台,并将无讼社区考核等纳入纠纷疏导环节。2024年1月至8月,示范区法庭新收借款合同纠纷425件,同比下降超20%;办结383件,平均审理天数23.5天,无发改案件;诉前化解235件,调解成功分流率61.32%,司法确认案件86件,前端预防和诉中化解效果明显。
立足金融专业化审判,整合基层司法力量、调解力量、行业力量组成“三个矩阵”。一是依托“一庭两所”组建“第一矩阵”。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在司法送达、联动化解、执行协助、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并会同乡镇(街道)综治办、金融监管部门对重大疑难案件及衍生问题会商讨论、协调解决,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二是整合调解资源组建“第二矩阵”。以设立在乡镇(街道)的综合服务站为阵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接受度,对涉农贷款、消费贷款等分别形成“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联调模式。三是发挥行业优势形成“第三矩阵”。强化法银联动,与人民银行弥勒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择优聘任30名金融从业人员为金融特邀调解员,并与市房地产协会形成“房地产行业协会+”联调模式,有效促进银企良性互动。2023年,房地产行业协会协同金融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某房地产企业3.1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确保房地产建设项目复工续建。2022年以来,金融纠纷特邀调解852件,调解成功和自行和解441件,76件申请司法确认,调解自动履行52件,履行标的941.35万元。
三是“链条式”管理促“纠纷”端高效化解。针对借款合同纠纷特点,利用数字法院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启动便民网络法庭、跨境电商产业园融智解纷中心等项目,共同形成以示范区法庭为圆点、以多个“无讼E站”和金融共享法庭为半径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通过数字法院和抖音VR技术,为群众提供“VR+审判”“VR+执行”诉讼服务新体验,有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抖音VR直播+司法拍卖”单场最高观看量突破138万,单品最高溢价率超47.5%。
一是统筹推进,融入基层治理“一盘棋”。坚持贯彻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以《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为指导,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建立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发力,其他公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5+N”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机制。2022年以来,法官指导列席各镇乡村振兴综治会议17次。二是联动排查,用活监测预警“一张网”。接入乡镇、村社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建立“法庭+网格”动态民情网络,联动139名网格员开展民间借贷纠纷隐患排查,重点针对涉“三农”领域高息借款、职业放贷等问题加强衔接通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2022年以来,排查涉“三农”领域民间借贷纠纷130余起。三是覆盖走访,抓实源头控制“一条链”。围绕发展农业、建设乡村、富裕农民,进一步形成个案防控锁链,通过走访入户、院坝谈心等形式,了解借款双方经济情况,梳理借贷源起、现实困难及违约实情,确定主观“不想还”和客观“没法还”。对于遭遇重大变故的农户,协调采用展期、分期、减本免息等灵活处置方式,有效保护农民利益。
一是“法治+乡村振兴”助推特色工程建设。打造乡镇党委、人民法庭、金融机构三方联促金融一体化党建共建阵地,创新“党建+金融+治理+N”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示范调解”“示范判决”引领作用,多方协同将云南红、可邑小镇、小太平村等涉农文旅产业借贷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法治+特色产业”助推营商环境建设。与辖区3家商会联合搭建诉调对接机制,将商会会员金融借款合同等纠纷“引流”到商会先行化解,法院“兜底”调处;加强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司法保护,利用收购烤烟、葡萄上市等节点普法,提示生产经营过程中负债经营存在的风险。三是“法治+民俗文化”营造良好守法氛围。结合彝族民族文化内涵,将多元解纷纳入阿细村寨村规民约,推动组建“老寇调解室”及“改结嘚”调解中心,以“诚信贷款、理性用卡”为主题开展普法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推进“阿细跳月之乡”基层善治。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水果湖人民法庭作为湖北省首家金融法庭,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专业审判和诉调对接“双轮驱动”,多点发力筑牢专业基石,全链衔接拓展解纷阵地,协同共治构建善治格局,开创金融借款纠纷多元化解的“武汉模式”。2023年以来,诉前化解纠纷7500余件,成功率96%,新收金融借款诉讼案件数量连续下降10%以上,工作方法入选湖北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法庭荣立湖北省法院集体二等功,获评“2019—2023年度湖北省先进法庭”。
一是做好立案环节的诉前引导和分流工作,将财产保全、诉讼风险告知、送达地址确认前置,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自行和解342起、调解99件,有效降低诉讼增量并切实解决金融纠纷“送达难”问题。二是做好审判环节的专业化审理模式,推广要素式起诉状、采用菜单式庭审、适用表格式判决,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平均庭审时长缩短至15分钟,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由2022年的22.25%提升至2023年的44.26%。三是做好执行环节的执前督促和风险预警,执行立案前发送《执行督促履行通知书》,探索执前和解及配套工作机制,2024年金融类执行案件同比下降28.42%,执行前保全同比增加100.75%,自动履行55件262.07万元。同时,切实抓好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的一体落实工作,向辖区金融机构发出审判类、执行类司法建议各1份,从前端上减少金融纠纷。2023年末,辖区金融机构不良率同比下降2.4%。
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活动,把巡回审判搬进一个个社区村居和老百姓的田间地头,让“家门口的法院”持续走深走实。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予以发布典型案例等,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非法的融资借贷行为。2023年12月底,在辖区柘林镇迎龙村发布《近五年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情况分析报告(2018-2022)》,并向现场人民调解员、各村调解干部、村民等发放审判报告及民间借贷口袋书200余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长寿湖人民法庭辖区横跨长寿区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近年来,随着“长寿柚”“长寿橘”等特色农产业蓬勃发展,各类涉农矛盾纠纷高发频发。长寿湖法庭立足辖区“城乡景、农文旅”融合发展特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特色产业振兴为总抓手,以民间借贷纠纷治理为突破口,形成“防、治、解”工作法,实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长期低位运行,有力支撑和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年来,办理民间借贷纠纷1026件,56.3%化解在诉前,收案和占比三连降,调撤率从47.1%提升至63.5%。2023年被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评估排名重庆市法庭第一,连续三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法庭”。
一是突出“情”文化,打造特色治理品牌。融合辖区“长于文、寿于和”新时代人文精神,打造“寿乡情理”调解室,结合法庭“情”主题雕塑、“六尺巷”文化墙,推动情理法融合,为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赋能加码”。推动人力投入、物力配置向农村倾斜,邀请25名本地人大代表、2名专职调解员入驻法庭,建立“六推工作法”即推选入库、推心调解、推诚接待、推门随听、推导说理、推敲类案,指导调处民间借贷纠纷240余件。二是实现“联”互动,构筑分级治理模式。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与56家基层治理单位在线对接,就地化解民间借贷纠纷。聘请150余名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等担任法庭联络员,依托便民诉讼服务站点,采取“组-村-镇-庭”四级联动分级化解模式,力促36件借款购买柚苗的民间借贷纠纷止于未诉。三是开展“类”分析,形成靶向治理样板。推动发展“长寿柚”“长寿橘”等富农产业,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对民间借贷纠纷按照区域、群体分类开展调研,就夫妻共同债务、保证担保等情形分别进行论证提炼,形成具有本地农业农村特色的《民间借贷解纷指导手册》,对80余名专兼职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指导民间借贷诉前解纷170余件。
一是跟踪问效,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建立民间借贷纠纷案后回访机制,对涉乡村产业发展及可能诱发衍生案件的纠纷进行标注形成“回访清单”,促推胜诉农民权益及时兑现;落实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对回访发现因借贷存在返贫致贫可能的,争取救助资金4.8万元;从方便当事人角度,积极推进法庭审理案件直接执行工作机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近三年民间借贷纠纷自动履行率达60.5%。二是引领示范,浸润诚实守信新风。利用“车载便民法庭”等载体,将庭审现场搬到邻封镇、长寿湖镇等长寿柚核心产区,选取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60余场,开展“讲诚信、守法治”主题法治宣传40余次,发布典型案例5期,倡导树立“诚实、厚德、守信、担当”理念,提高群众诚信水平和风险意识。三是数助决策,解锁乡村善治密码。围绕虚假诉讼、高息借款纠纷等治理制发参考报告,提出规范投融资行为等工作建议,回复率100%。靠前设立5个“寸心驿”诉讼服务站、6个“法润寿湖”法官服务点,协助街镇党委政府创建2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3个“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助力1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崇明分局坚持民生小案快侦快破,持续推进“岛域立体化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改造分局综合指挥机制,完成全岛出入口、重点部位感知端建设、无人机空中巡飞中心搭建六大类14个实战应用场景。持续打造环岛水域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优势,整合多元调解力量,探索“3+N”多元化解纠纷渠道,全面推广组建22支社区少年服务队,上线“瀛洲解纷”平台,年内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万起,化解率高达99.7%。
崇明分局围绕崇明三岛水系高度发达这一特点,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临水道路防护设施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通过安装波形护栏、金属警示桩(红白杆)、种植间距小于3米的树木和间距小于1.5米的绿化带等方式,综合提升了全区的道路安全防护等级。坚持以科学赋能“交通管理”工作,在辖区主要路段安装智能视频识别系统,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和预警处置。全量排查临水临河隐患道路,累计整改隐患路段3万余处,研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范预警模型,落实教育处罚、预警提示各类风险人员、车辆5千余次,深化农村地区交通宣传工作。推出“交警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交警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累计培训市民30万余人次。创新建立交通安全隐患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交通安全问题,2024年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12125处,有效预防了交通事故发生。
崇明分局紧紧围绕辖区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痛点,进一步深化便民利企十项举措,试点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全区20个公安派出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提升群众办事质效。不断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系列举措,充分考虑在智能化服务背景下,政务服务不同人群的现实需求,探索实践窗口业务“一网通办”人工帮办机制,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在辖区工业园区内建立“蓝鲸”护企工作站的同时,同步在各乡镇全覆盖建立18个“瀛盾”护企工作站,针对企业需求,设立专门的警务联络员,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治安管理、人才落户等方面问题,全年为100余家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助力打造海岛生态经济发展一流营商环境。
为扎实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充分结合辖区崇明三岛治安特点,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管理模式、强化打击破案等方式,升级生态警务内核,推动警务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单一作战向联动共治、传统警务向智慧警务转变,助力崇明国家生态文明名片、长江绿色发展标杆、人民幸福生活典范而不断努力。取得了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7年双提升且名列全市前列的优异成绩,用心用情书写群众满意答卷。
自“警地融合”“警民融合”工作机制开展以来,山下派出所成立了6支各具特色的社区警务团队。其中,东江社区的“七彩”社区警务团队尤为引人注目。这支由东江社区民警、辅警、工作人员带领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团队,依托“赤橙黄绿白蓝紫”七种颜色,组建了党员、老年、平安、青年、医务、文体、爱心7个志愿服务团队,根据各团队自身特点设计服务项目,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服务。截至目前,山下派出所与社区等基层组织成立的6支警务团队,共计开展社区普法宣传260余次,开展社区巡逻防控520余次,针对辖区各个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反恐等演习宣传400余次,协调解决便民惠民、扶贫解困、环境整治等难点堵点问题10项,极大地提升了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区氛围。
山下派出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及“安全生产”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自2023年起,共计督促整改隐患2000处,有效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还扎实开展“高峰勤务”和“护校安园”活动,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设立“护学岗”,科学制定值班表,确保校园周边尤其是学生集中出入期间的治安平稳有序,为辖区学校、幼儿园的师生安全保驾护航。近年来,山下派出所凭借在消防安全和校园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出色表现,先后被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以及二道江区委、区政府授予“消防工作先进执法单位”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这些荣誉既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也是他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NG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区分局山下派出所自1989年成立以来,以守护一方平安为己任,在岁月的长河中留下了一个个坚实而闪耀的足迹。凭借着不懈的努力,他们荣获众多荣誉,连续20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先后被公安部集体嘉奖三次,还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诸多国家级称号及省级荣誉称号,实现了队伍连续36年无违纪,成为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坚实保障。
NG在呼伦贝尔巴尔虎草原深处,有这样一群护边员,他们不畏霜寒白雪、不惧炎炎烈日,用脚步丈量着边境线的每一寸土地,守护着祖国北疆的安定和谐。新巴尔虎左旗的牧民础鲁,就是其中的一员。从祖父到父亲,再到础鲁,一家三代人坚守边疆,传承护边使命。如今,在父辈的影响下,础鲁的女儿也参与巡边,幼小的心灵中燃起对护边事业的热爱。
2024年度十律监督案例是:经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两名低龄未成年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贵州检察机关追加起诉6起犯罪事实,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被判处死刑;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缅北果敢电诈集团明国平等39人提起公诉,指控涉嫌诈骗、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被告人樊维秋被判处死刑,最高检强调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最高检成功抗诉一起9年前的抢劫杀人案,还剩8天就刑满释放的被告人被改判死缓;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推动解决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大V”有偿删帖新闻敲诈犯罪,多部门、跨区域协作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博世公司多年研发的新产品刚上市就遭遇“李鬼”,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保护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涉案逾31亿元的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逃匿境外,黑龙江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广东检察机关起诉全国首例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案,被告人偷运巴西红耳彩龟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NG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是:最高检提出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优化检察管理,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引发热议共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10年来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是习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发布《意见》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广播剧《喜鹊》获“五个一工程”奖;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最高检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程序不断规范;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最高检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推动习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中央书记处2024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其对2025年的工作安排。会议认为,过去一年,5家党组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中央会领导下,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在推动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指导群团组织建设和改革、整治为基层减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会议强调,要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系统提升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加强中游水土保持,推进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深挖节水潜力。要毫不放松保障黄河长久安澜,确保重要堤防水库和基础设施安全。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战略对接,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加强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沿黄省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推动重大改革事项落地。
2019年3月,公安机关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2021年3月,公安机关提请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批准逮捕。2021年3月,桃城区检察院经检委会研究,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021年7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9月,桃城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该房地产公司、李某某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当事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双方之间的借贷纠纷。目前,王某某已经就该借贷纠纷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
据悉,2024年11月18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形。为指导准确理解适用《解释》,“两高”同步收集筛选了一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南山区法院将侯某某、邱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4月,侯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邱某经侦办民警劝说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审理阶段,侯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主动供述其与邱某虚假和解的情况,表示要撤销与邱某之间的和解协议;同日,另案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查封邱某名下原涉案房产。2022年6月,经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以侯某某、邱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案被执行人侯某某具有履行能力,通过和另案当事人邱某达成虚假和解的方式,放弃部分到期债权,并向另案法院申请结案,意图规避对到期债权的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并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促使侯某某撤销虚假的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得以及时重新查封涉案房产,推动执行,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虚构借贷关系、伪造长期租赁合同,意图造成后续房屋带租拍卖低价受让,是不动产强制处置中较为典型的拒执犯罪行为。本案中,被执行人邱某与朱某等人串通,伪造长期租赁合同,意图使被执行房屋在处置中带租拍卖并由朱某低价买受后出售,以实现非法占有部分房屋价款的目的,进而规避执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该案处理中,法院审执部门密切协作,高效开展线索甄别,最终依法追究朱某等人的拒执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鲜明态度,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6年6月,李某某与王某某签订以房抵债和解协议,二人签署相应房产的认购协议书。因房地产价格发生波动,王某某反悔,不同意以房抵债方式执行,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17年11月,王某某以和解协议未履行为由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恢复执行,再次查封该公司多处房产。李某某以“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查封标的物价值远超执行标的”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予以驳回。2018年7月至12月,桃城区法院两次向该公司下达报告财产令,该公司对报告财产令未予以理会,法院遂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提取了被执行人王某在法院另一执行案件中应得执行款25158元,强制扣划了王某名下账户存款1240元,共执行到位26398元,此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王某于2020年1月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与其妻王某某商议,预谋转移财产,王某某明知王某被强制执行,为抗拒执行,仍与王某于次日办理离婚手续,协议将所有财产转移给王某某,所有债务由王某负担。2021年6月,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宝坻区人民法院拘留十五日。此后,法院还查明王某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将钱款用于赌博。王某与王某某的上述逃避法律义务、对抗执行的行为致使法院判决长期无法执行。
判决生效后,侯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程某遂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侯某某对另案被告邱某享有210万余元的到期债权,于是多次向邱某发出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要求邱某暂停向侯某某支付到期欠款,并在上述款项付款时间到达时,直接将应付给侯某某的款项转付至法院账户。又查,因邱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侯某某亦向其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查封邱某名下房产。其后,二人为了各自的利益,经商讨后于2021年8月21日达成虚假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协议约定邱某以支付10万元作为对价,换取侯某某主动放弃剩余债权,并且向另案法院申请结案,申请解除对邱某名下房产的查封以及解除一切执行措施,意图以此保住邱某的房产,进而达到规避法院强制执行的目的。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侯某某与邱某仍拒不悔改,矢口否认恶意串通的情况,且侯某某继续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黑龙江省五常市某公司与刘某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某辉给付某公司欠款人民币9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辉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某公司申请执行。2018年2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某公司与刘某辉、担保人孙某(系刘某辉前妻)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孙某以其名下大众牌轿车和位于平房区的房产为刘某辉执行生效判决提供担保。后续执行中,平房区法院将孙某提供担保的房产依法拍卖,执行到位金额18万余元。另经查,孙某与刘某辉已于2019年12月将提供担保的车辆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转让款项并未用以履行,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宝坻区法院将王某、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立案侦查。王某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1年11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被取保候审。王某某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2年8月被取保候审。在王某被刑事拘留期间,其家属于2021年11月主动将判决确定的借款金额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时李某向王某、王某某出具了谅解书。2022年8月,经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以王某、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王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遵从立法原意,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审查证据。要实质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具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形,是否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积极追求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并注意结合当时经济市场背景予以综合考量。”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对于具有房产担保,且查封标的物价值超过执行标的情形的,要注意避免仅凭“未报告财产情况”等情形简单入罪。要注意将涉案企业在判决、裁定执行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转移、隐藏财产”情形加以有效区分,进行客观评判,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在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某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当事人王某某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与李某某之间的借贷纠纷。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遵从立法原意,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审查证据。要实质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具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形,是否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积极追求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并注意结合当时经济市场背景予以综合考量。对于具有房产担保,且查封标的物价值超过执行标的情形的,要注意避免仅凭“未报告财产情况”等情形简单入罪。要注意将涉案企业在判决、裁定执行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转移、隐藏财产”情形加以有效区分,进行客观评判,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NG1月1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双模”表彰大会上,获颁法院系统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法院”。此次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继2020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2023年荣获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后的又一“国字号”荣誉。1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模范机关建设总结大会,并进行了“扬帆通法人·年度之星”颁奖。
NG冰雪同梦,亚洲同心。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日益临近,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片喜庆的氛围中,亚冬元素愈发浓厚。亚冬会进入倒计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以科技赋能安保实战,创新信息化应用模式,广泛支撑亚冬会安保全局,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感,全力守护这场亚冬盛会、体育盛事、冰雪盛宴。
公安机关在全力查找解救失联、被困人员的同时,同步推进案件侦查调查工作,循线深挖出一个藏匿于缅甸妙瓦底、专门从事跨境人口贩运的犯罪集团。2024年12月以来,该犯罪集团在大量微信群中发布招聘演员、模特、剧组工作人员等虚假信息,通过为有意向人员购买机票、预订酒店、安排车辆等方式,将其诱骗至泰国境内后,再转运至缅甸妙瓦底,贩卖至各电诈园区。近期网上的多起相关人员境外失联、被困案件均与该犯罪集团有关。目前,中泰警方已联手抓获12名境内外犯罪嫌疑人,相关案件侦办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缉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NG近期,演员王某、灯光师孙某强等多名中国公民被骗至泰缅边境后失联、被困,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全面梳理摸排境外失联、被困人员情况,积极协调驻外使领馆等相关部门,全力开展人员解救和案件侦查调查。经工作,王某、孙某强、杨某琪、吴某琪、林某玲、许某宁等人已获救脱困、安全回国。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紧盯不放、穷追不舍,深入推进专项打击行动,加大国际执法合作力度,全力捣毁境外电诈窝点,全力缉捕犯罪集团“金主”、骨干,全力协调解救被困人员。公安机关提醒,境外诈骗集团以“高薪工作、包吃包住、报销机票、专人接送”为诱饵,或以商务考察、免费旅游等名义,将境内人员诱骗至境外非法拘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切勿轻信境外高薪招聘、务工信息,避免落入违法犯罪陷阱。
警灯闪烁、警车穿梭,随处可见的公安民警辅警的藏蓝色身影如同平安音符,跃动在人民群众的心间。呼伦贝尔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持续擦亮“平安呼伦贝尔”金字招牌。通过重拳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开展“大清查、大整治、大收缴”专项行动和公共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做精做强“网格+警格”模式、“队所社义”机制和“平安义警”建设,不断夯实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根基,绘就平安呼伦贝尔画卷。
从解救被困群众到抓获在逃人员,再到送证上门服务······每一次高效服务的背后,都是民警们把群众的事情当成重要的事情认真办、首要的事情优先办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深入学习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示要求,在全市224个边境嘎查(村、社区)推行“党务联建、村务联谋、警务联抓”“三务融合”模式,做到党务引领村务和警务,警务为党务、村务保驾护航,发挥“三务融合”集成效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边境地区环境共治共享、资源应用尽用、稳定由小汇大,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使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平安是最重要的民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呼伦贝尔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源头管控意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持续开展治安清理,强化巡逻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的理念,做好“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抓命案防控的态势。持续打击养老诈骗,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8月,在汉阳区江欣苑社区,围绕债务转移、遗嘱效力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为江欣苑社区量身定制“法治长廊”,营造学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受到社区居民欢迎。“‘检察院‘搬’到了居民家门口,为平安社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江欣苑社区党委书记胡明荣说,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有针对性选取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知识点,用普法小故事讲述相关案例,发出“检察官提醒”,有力推动了社区法治建设。
“法结”易解,“心结”难开。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表示,汉阳区探索轻罪治理重点在于治罪与治理并重,案件办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实实在在化解。为此,汉阳区探索形成“党委领导、府检联动、政法协同、专业推动”的轻罪治理工作体系,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协同治理格局、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3年,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多元协同助力轻罪治理工作法”获评湖北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2022年12月14日上午,居住在汉阳某小区的吕某某因噪音问题与楼上居住的周某某、徐某某在周某某、徐某某家门口发生争执,拉扯中吕某某用力将周某某和徐某某推倒在地,致周某某轻伤一级、徐某某轻微伤。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认真听取双方诉求,认为本案系因邻里纠纷产生的偶发轻伤害案件,双方都有和解意愿。检察人员主动发挥沟通桥梁作用,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2023年3月31日,检察机关对吕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徐显明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法哲学前沿问题等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徐显明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大量事例案例,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讲述。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
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政治、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2020年7月起在全国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
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是否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同时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
NG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法治思想,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安排,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
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
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2019年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适用率,基于上述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8年10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线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军:非常感谢东冉同学。这是一个涉及法理的好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德治国靠什么?靠的是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把习强调的“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的要求落实,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更加务实有效地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靠的是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唯有运用、执行好法律,方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也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紧密、有机结合好,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景汉朝强调,向法官检察官放权,不能“一放了之”,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制度,有力震慑了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以及当事人“找门路”“拉关系”。当庭宣判挤压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存在空间。以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为代表的一系列司法公开和信息化改革,生动诠释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道理。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大幅提升,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法院竞争力排名第5、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排名第1,美国权威民调机构公布的2019年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我国排第3。这些成绩不时引起在场同学们的热议。
经过多年的推进,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有哪些原则必须坚持?又有哪些启示?景汉朝指出,我国司法改革的历程充分说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无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定舵把向、宏观设计,还是微观突破、落实落地,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不可能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立足于中国国情,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我们这个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单一制大国,盗窃罪的入罪标准,是适用同一标准还是区别对待更加公正?”“熟人社会、模糊文化、厌讼传统等,对司法和司法体制改革又有着什么影响?”景汉朝一连串的透彻分析,让师生们连连称赞。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景汉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牛鼻子”,以此为主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首先是把办案能力过硬的人员选拔到法官、检察官岗位上,把司法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工党务等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推动法官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其次是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权力,并对自己办的案件负责,既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又明确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再次是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并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权、责、利相统一。第四是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NG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孙蕾 郑凯文)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假冒商标案。张某某等4人以低价收购散装鸡蛋,喷码“变身”品牌鸡蛋,再加价出售牟利。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张某某等4名被告人3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处90万元至4万元不等罚金。2019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未经北京德某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将自行采购的鸡蛋采用私自喷码、包装等方式,生产成假冒的“德某某”牌鸡蛋并对外销售,经司法审计查明的涉案金额为170余万元。 被告人杨一某曾经营小型便利店,其经被告人杨二某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张某某,自2019年起从被告人张某某处采购上述鸡蛋并对外销售,经司法审计查明的涉案金额为170余万元。 被告人杨二某与被告人张某某系连襟关系,曾有“德某某”牌鸡蛋的代理资格,其从被告人张某某处采购假冒鸡蛋并对外销售,经司法审计查明的涉案金额为7万余元。 被告人徐某某从被告人杨二某处采购上述鸡蛋并对外销售,经司法审计查明的涉案金额为7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杨二某均向德某某公司退赔22万元,并获得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述称,其本身拥有自己的鸡蛋品牌,之所以假冒德某某鸡蛋并出售,就是因为德某某鸡蛋有知名度,可以多挣差价。被告人杨一某、杨二某和徐某某也明知是假冒的德某某鸡蛋而购入并对外出售,均是为了挣取更多的差价获利。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杨一某、杨二某、徐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三人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案事实,系自首;被告人杨一某、杨二某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事实,被告人徐某某自侦查阶段后期开始能如实供述主要事实,其间供述虽然有所反复,但在庭审过程中对指控事实尚能够予以供认;四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张某某与杨二某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四被告人均从轻处罚。法院同时考虑到,从司法审计查明的涉案金额看,四被告人分属情节特别严重和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案并非情节显著轻微;被告人张某某和杨一某从事涉案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时间较长;被告人杨二某有过德某某鸡蛋的代理资格却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态度反复,悔悟程度明显不如其他三名同案犯;再结合本案中涉及的是鸡蛋这一与民生保障戚戚相关的日常生活食品,故法院综合上述各方面因素考量,不再对本案四被告人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9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杨一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86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4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杨二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4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编辑 刘倩 校对 贾宁
NG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2025年春运已拉开序幕,北京市公安局于1月18日、19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以火车站、机场及重要交通枢纽周边为重点,从严从实从细落实春运安保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警方对物流站点展开检查。图源:北京警方北京公交警方每日投入警力3000余人次,在列车集中到发时段及站区的主要进出口、候车大厅、售票厅等区域,加强闪灯巡控、视频巡查和携犬震慑,同时会同企业优化疏导流线,保障旅客顺利通行。围绕春运期间易发的扒窃、诈骗、违规运营、无照游商、倒卖票证等问题,北京公交警方会同属地公安、交通执法、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全力守护公共交通领域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提前会同交通、应急、文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部门,围绕春运车辆运行路线,重点排查治理容易结冰、团雾易发、事故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围绕客运场站、重点路段、商圈市场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地区,制定个性化疏导保障方案,综合运用远端控制分流、近端疏导维护等措施,均衡路网交通流量,保障区域交通运行有序。 朝阳分局重点围绕朝阳火车站、首都机场、四惠长途客运站及交通枢纽、公交车站、轨道交通周边,严打拎包扒窃、呲活揽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整黑托运、散发小广告等秩序类问题。春运期间,分局部署治安、刑侦、内保等部门及火车站、机场、长途客运站属地派出所成立专班,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方案,主动与管委会、场站公安等部门对接,强化联勤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场站周边良好秩序。 丰台分局重点围绕丰台火车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南广场外围和六里桥、赵公口、新发地三个长途客运站交通枢纽进出站口、换乘通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部位,特别是对火车站周边出租房屋、地下空间、公共卫生间、宾馆旅店、洗浴足疗等场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大兴分局依托京冀机场、大廊保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紧盯黄村火车站、大兴机场线大兴新城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及周边,持续深化显性用警,落实快速反应机制,特别是针对机场周边城乡接合部地区,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群众取暖、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安全隐患。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越“今年冬天天气暖和,水果、蔬菜、猪肉等春节农副产品,产量有保障,价钱比去年同期还要低一点,消费者有口福。”1月21日,上海市新闻办组织的“每月一访”走访节前的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西郊江桥公司总经理顾惠良介绍道。